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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化进程中关于环保工作的几点思考


韩志福/文



  城市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不失时机地加快城市化进程,把城市化作为浙江省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的重要载体,这是时代需求、社会发展的必然。

  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这是促进城市化高质量、高品位、高水平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目前,浙江省仍存在着工业结构性污染突出、局部区域和流域污染严重、城市环境质量水平较低、城市环境功能布局不尽合理、城市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严重影响浙江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小城镇,问题更加突出:小城镇环保规划滞后于城镇发展;一些小城镇发展仍在沿袭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布局散、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产业占相当比重,造成水体和大气污染;污水集中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绿化覆盖率低,城镇功能不健全,导致生活污染日趋严重。因此,推进城市化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一定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化发展规划之中,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制定环境保护对策,切实加强城市环境的整体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经济、社会、人口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

  (一)牢固树立新的发展观

  进入21世纪,人类追求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聚落环境。城市化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现代化程度的指标,而生态环境质量又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关系社会长治久安的可靠保证。当今,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成为新世纪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人们追求的是清新的空气、广阔的绿地、洁净的饮用水和宁静、和谐、舒适的环境。环境保护是现代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省委在“十五”建议中,明确提出了浙江省要在全国率先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良性生态环境系统的目标。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改善生态环境和美化生活环境,改善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此,我们要按照江总书记的讲话要求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关系,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推动城市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在制定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时,以及在组织重大资源开发或建设项目之前,都要进行环境承载能力论证和评价。实行传统性的经济开发向现代化的生态建设转变,充分发挥城市的环境品牌效应,以优美的环境来提高城市的身价,促进城市资产的不断增值。积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环境优美城镇,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在把城市“做强、做大、做优、做美”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城市环境生态化,产业结构合理化,生活质量文明化”。 

  (二)精心制定城市环境发展规划

  要明确城市环境保护目标,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城市建设规划,应对城市周围绿色生态屏障、水源保护区和新鲜空气补给区、大气污染控制区和噪声污染控制区等建设提出方案,并据此编制城市环境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城市的性质、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来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随着城市迅速地向周围拓展和延伸,新开发的市区要按照生态城市的总体格局来搞好规划和建设,明确环境保护目标,提出产业导向、布局和流域污染整治措施。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要坚持“环保重于开发,绿地重于房屋,管理重于建设”和“绿地宁多勿少,街道宁宽勿窄,停车场宁大勿小”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防止一些经济开发商为利益所驱动,过多地开发利用环境资源,造成因建筑密度过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规定建筑物之间必须达到应有的间距,形成具有一定面积比例的广场、绿地、水域等环境功能区,使环境容量与发展规模相适应,以满足人们对环境生存空间的基本要求。建立重大建设项目部门联合会审制度,协调解决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的有关问题,避免因布局不合理出现企业搬迁等类似问题,从决策源头避免经济损失和产生新的环境问题。要遵循“居民进区、工业进园”的原则,对城市进行环境功能分区,统筹考虑工业发展结构、布局、城市建设规模、基础设施水平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一定比例的公共绿地和生态用地。城市进行大规模的区域开发及国道、省道、县道两侧的项目建设,应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城市建设和公路两侧开发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小城镇地域有限,很少能独立构成环境单元,其下游(下风向)可能是相邻小城镇的上游(上风向),城镇环保规划要服从区域、流域和城镇体系环保规划。

  (三)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应处在先行的地位。因此,要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绿化美化、供热供气、道路桥梁建设,提升城市功能,鼓励区域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十五”时期要强制淘汰浪费水的器具和设备,所有城市都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推行污水、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应充分利用国家发行国债、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做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立项、报批、资金争取、建设工作,建设与城市化发展相配套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排水体系,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截污系统,建设污水处理厂,大力提高城市集中污水处理能力。要采取回收利用、焚烧处理等有效手段,使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向“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发展,完善垃圾收集系统和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增强对城市垃圾的综合处理能力。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多元化的投资体系,逐步形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路网布局,逐步形成路网完善、功能明确、结构合理、管理先进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开发清洁能源,改变工业生产仍以煤炭为主的燃料结构,提高市区工业气化率,在城市化建设中要因地制宜广开气源,大力普及城市煤气、天然气,积极做好城市燃气气源向天然气转换的工作,提高清洁能源在城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对新被划入城区的农村要提高气化率,以解决分散的大气生活面源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四)重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物处置、绿化建设和重点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等五个方面为重点,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做好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规范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和城市内河污染整治,重视机动车尾气和“三产”废气、噪声污染治理,加强对建筑施工和拆迁、市政工地的扬尘和噪声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控制好交通噪声,规定车辆在市区应限速行驶,还要建立禁驶区域,不让部分车辆进入市区、以减少城市“车流量”。并要通过改善路面条件,在道路两旁绿化、设置噪声屏障等,使交通噪声污染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有计划地整治市区及周边河道,通过加快截污、引清、清淤、疏浚等工程建设和两岸环境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重现“水清可游,岸绿可闲,街繁可贸,景美可赏”的江南水乡美景。严格执行“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其他污染物严格控制,促进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积极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合理安排城市建筑密度,合理协调城市建筑色彩,提高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审美价值。

  (五)着力优化产业结构

  发达国家第三产业比重已达到70%以上,但2000年浙江省仅占36.2%。为此,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推进城市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科教、文化、旅游等为主的第三产业,坚决限制和逐步淘汰污染严重的产业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势,积极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保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高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从而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从城市环境容量出发,严格执行环境政策,控制环境污染,严格控制新上耗能高、耗水多、污染重的项目,淘汰一批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坚决关闭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火电、小钢铁、小玻璃,依法取缔“十五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层次、产品技术含量,建立无污染高效益的产业群体,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业和有机食品产业。大力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充分运用信贷、税收、政府采购制度等经济杠杆,来影响和调节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调节经济和社会两方面的利益,使清洁生产与企业利润动机结合起来,使清洁生产真正成为有利可图的事业。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使浙江省更多的企业和产品取得绿色通行证进入国际市场。

  (六)搞好工业布局调整

  加快城市化进程为工业污染集中控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城市化的过程就是工业现代化的过程,工业体系将面临一个较大的结构调整,这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了条件。要抓住城市化发展契机,把工业的重心移向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积极调整城市功能区和产业区,把污染企业迁移集中到城外工业园区并使之“脱胎换骨,焕发青春”。同时,对环境有影响的企业,按照不同的类型划分不同的区域,做到集中办、统一管,以改变工业企业在市区、农村分布较散的状况,使污染物的排放能够集中控制和治理,更好地削减污染物总量。通过建设各类特色工业园区对企业排污实施集中控制,提高基础设施、资源、人才、信息的共享度,从根本上改变“村村办厂、户户冒烟、家家污染”的低、小、散生产模式。要按照省环保局、计委制定的《浙江省特色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审批、统一管理、集中生产、集中供热、集中治理污染,积极推行专业化治理、物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污染防治途径,新建的工业园区要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加强工业污染源管理,巩固和提高“一控双达标”成果。

  (七)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

  绿化建设要注重绿化的结构与功能。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切实保证绿化用地,合理划定绿化用地,科学安排绿化布局,充分利用原有的人文和自然条件,优先培育和种植区域适应性强、体现本地特色的绿化植物种类,通过调整和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扩大绿地比例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加绿地面积,保护古树名木,恢复生态功能和植物的多样性。强化立体绿化观念,合理配置绿地、绿篱、树木及建筑物上的绿色植物,使人们在每个层面上都能享受到绿色,使绿化环境不再只是一片绿地,而是一个连续的系统。在绿化物种选择上,由重草轻树转为乔灌花草相结合。调整品种结构,宜草则草,宜树种树,既可种草又可种树则以树为主,要把植树造林作为城市绿化的主格调加以定位。在绿化布局上,变分散布局为网络布局,以公园为点,以道路绿化带为线,以公共绿地、住宅绿地、生产绿化为面,以组团绿化隔离带、风景带、环城绿化带为环,构建绿化网络,争取形成四季花香、五彩缤纷的园林城市特色。同时,综合考虑地形和气象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市区的“生态走廊”,形成城市机体畅通的循环系统,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实现持续增长的生产率、持续提高的土壤肥力、持续协调的农业生态环境以及持续利用保护的农业自然资源,实现高产、优质、高效、低耗。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严格控制养殖废物的排放,积极探索防治农药、化肥和农用塑料薄膜污染的有效途径,促进农用化学品的合理使用;落实秸秆禁烧和推广综合利用。开展以供水、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为核心的“新农村运动”。积极推广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等技术,加大耕地、矿产和水资源保护力度,严禁乱挖沙土和无序开山取石;加强水源保护林、农田防护林、特种经济林、生态防护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在中心镇设立县级环保部门派出机构,负责城镇群片区环保监督管理,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环保监督管理体系。

  (八)努力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监督和推动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环境保护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环境保护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我们历史、传统和生活方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环境保护所倡导的绿色文明,体现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环境保护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充分发挥公众的参与作用,有利于把环保战略决策转变为广大公众的自觉行动,让公众有知情权、选择权、建议权、参与权、监督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绿色消费,在消费的同时付出环保行为,善待自然,爱护自己的家园。尽快建立便捷的社会公众与环境保护决策者、管理者相互沟通的渠道,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企业治理、环保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深化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以民心、民资、民力推动环境保护的产业化,全面推进环保事业发展,实现浙江大地山川秀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文作者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200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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