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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时机地加快城市化进程(代序)

张德江/文


  城市是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的最佳结合点,城市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我省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的正确途径。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必然要求加快城市化进程。要顺势应时,把城市化作为我省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的重要载体,争取用十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50%。推进城市化的根本目的,在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城镇发展重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体系、有序推进,走出一条有浙江特色的城市化路子。大城市的发展重点是增强集聚和辐射功能,提高现代化建设水平;中等城市的发展重点是扩大要素集聚规模,发挥各具特色的区域中心城市作用;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的重点是强化规划,提高建设水平,有条件的要积极发展成中等城市和中心镇。逐步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中等城市为骨干,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现代交通、信息联结一体,功能互补的大中小城市网络群。在市政公共设施、土地使用、劳动力合理流动、户籍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政策和机制。重视城镇的个性化和开放式发展,强调发展的内涵和质量,注重传统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良好结合。

(本文摘自张德江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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